函知本會總會長 陳文益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發文日期
2006年9月27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5)秘發字第0303號
受文者:宋前總會長 樹人先生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執行長、本會參議會、全國特友會
說明:
一、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本會總會長 陳文益於95年10月4日至10月14日赴多明尼加參加多明尼加青商總
會年會及相關活動。
三、總會長 陳文益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宋樹人代行。
受文者:宋前總會長 樹人先生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執行長、本會參議會、全國特友會
說明:
一、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本會總會長 陳文益於95年10月4日至10月14日赴多明尼加參加多明尼加青商總
會年會及相關活動。
三、總會長 陳文益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宋樹人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