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桃竹苗區「行政會議第二次會議」暨九十年「分會長第二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1年3月2日
內容
發文字號:0054
受文者:彭副總會長 維彬、桃竹苗區各分會長、桃竹苗區理事兼執行長、輔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
說明:
一、時間:行政會議於九十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
分會長會議於九十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三時三十分。
二、地點:苗栗分會會館(竹南鎮文林街43號14樓/電話:037-467-058)
三、主席:總會會務副會長 彭維彬
四、本次會議議程於會議當天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五、聯絡人:祕書處 陳衍儒。
受文者:彭副總會長 維彬、桃竹苗區各分會長、桃竹苗區理事兼執行長、輔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
說明:
一、時間:行政會議於九十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
分會長會議於九十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三時三十分。
二、地點:苗栗分會會館(竹南鎮文林街43號14樓/電話:037-467-058)
三、主席:總會會務副會長 彭維彬
四、本次會議議程於會議當天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五、聯絡人:祕書處 陳衍儒。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