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五年度家庭聯誼活動檢討會時間、地點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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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五年度家庭聯誼活動檢討會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8月11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5) 杰 發字第 00037 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柚人、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八月十五日 星期二 晚上九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廖正仁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五、請著夏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