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監事會第四次會議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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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監事會第四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7月1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5)秘發字第0235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候補監事、監事助理
正本:
副本:本會理事、執行長、顧問
說明:
1.時間:95年7月30日(星期日)上午10點整。

2.地點:燉品棧餐廳(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二段61號,電話:04-22558110)。

3.主席:常務監事 黃秋明。

4.敬請各位成員準時出席為禱。

5.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84條:常務理事會之成員應列席監事會備詢,謹請相關人
員準時參加本次會議。

6.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7.網站查詢:http://www.taiwanjc.org.tw/--會務訊息。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