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二十六屆第八次理事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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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二十六屆第八次理事會事宜。

發文日期
2006年7月21日
內容
發文字號:林青(95)秘發(群)字第000701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會員
正本:
副本:青商總會暨總會會長、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北區常務副總會長、
北三區執行長、顧問、母會暨會長、兄弟會暨會長、北三區各分會暨會長

說明:
一、時 間:九十五年八月三日(星期四)下午七時整。

二、地 點:東森房屋林口新都店(台北縣林口鄉文化二路一段378-1號)。

三、主 席:會長 陳明群

四、應出席:輔導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理事。

五、應列席:監事會。
發文單位
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