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五年度第二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7月12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5) 杰 發字第 00034 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柚人、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 間: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 星期四 下午八點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何常務監事建樺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五、請著夏令服裝
受文者:本會監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柚人、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 間: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 星期四 下午八點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何常務監事建樺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五、請著夏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