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第33屆二月份月例會暨新春團拜,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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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第33屆二月份月例會暨新春團拜,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1月27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華民國 95年 1月27日
受文者:全體會友、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青商總會、桃竹苗區執行長、台東兄弟會、成功兄弟會、六中聯誼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二月十一日(星期六)上午十時三十分整。
二、地點:首華飯店。
三、內容:第33屆二月份月例會暨新春團拜。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

發文單位
中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