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第三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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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第三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1月27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壢青商(95)秘發字第003號
受文者:本會各理事、監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青商總會、桃竹苗區執行長、台東兄弟會、成功友好會、六中聯誼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二月六日(星期一)下午七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議室。
三、敬請準時出(列)席為荷。
四、各理事如有提案,請於一月三十日前交至本會秘書處或傳真491-5406

發文單位
中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