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會同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至 貴會交流參觀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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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會同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至 貴會交流參觀訪問

發文日期
2001年3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016
受文者:鹿港國際青年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一、六月五日至六月十四日邀請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來台交流,此次來台交流為期
十天。
二、檢附邀請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邀請函乙份。
三、檢附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來台名單乙份。
四、本會會同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於六月十二日〈星期三〉至 貴會『經貿會務交
流座談會』。
五、請貴會回覆『同意函』至本會秘書處。
發文單位
艋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