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更改九十五年度中一區新會員講習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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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 更改九十五年度中一區新會員講習會日期

發文日期
2006年4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黎青商95(明)字第013號
受文者:中一區各分會首席代表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程副總會長合平、尤執行長肇泗、陳執行長盈達、本會顧問、本會會友暨見習會友
說明:
一、原定時間:95年5月28日(星期日)下午1點至5點
二、因與多數分會長參與亞太大會撞期
三、更改時間為5月21日(星期日)下午1點至5點
四、敬請轉告所屬週知,排入五月理事會議程
五、按總會規定,入會未滿一年者須參加新會員講習會後始可取得正式會員資格,敬請鼓勵所屬全員全程參與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