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五年度五月份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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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五年度五月份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4月17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杰發字第950015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柚人、桃竹苗區各分會﹝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大園友好會、本會
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 間:九十五年五月五日 星期五 下午7點30分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葉會長奇杰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