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東區分會長會議第二次會議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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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東區分會長會議第二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4月1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5)秘發字第0125號
受文者:東區各分會長、執行長、會執人員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顧問
說明:
1、 時間:95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11時整。
2、 地點:芳村餐廳(花蓮市正義路8號/03-8355477)
3、 主席:會務常務副會長 陳玉滿。
4、 承辦分會:花蓮分會。
5、 敬請各位準時出席為禱!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