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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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屆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由。

發文日期
2002年4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1)祕發字第○一五五號
受文者:本會常務理事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顧問、參議會、超齡會
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七十九條規定辦理。
二、時間: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六時整。
三、地點: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926巷8號(邱創國副總會長辦公室,03-5554934)。
四、主席:總會長 劉燦樹。
五、出席:本會常務理事。
六、檢附提案表一份,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七、本會聯絡人︰總會祕書處 李文禎,青商通訊網:0956-200-018;www.taiwanjc.org.tw↓最新訊息。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