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30屆二月份月例會及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新春團拜事由,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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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30屆二月份月例會及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新春團拜事由,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1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平青秘字第004 號
受文者:第30屆全體理監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柚仁、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長、本會顧問、永康太平兄弟會、苑裡友好會、本會會友

說明:
【一】時間:95年2月18日【星期六】下午五時整。
【二】地點:中壢龍和飯店(中壢市中山東路二段420號)。
【三】內容: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新春團拜摸彩,金手指比賽(詳如附件(一))。
【四】經費:月例會餐費項下提撥50000元。
【五】總幹事:秘書長 呂學應。
*新春團拜:請參加會友攜帶500元以上現金或等值禮品並簽名,參加摸彩,勿使用食物!謝謝合作!
發文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