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五年度『第二次理事會』事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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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九十五年度『第二次理事會』事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1月9日
內容
發文字號:文心青商家字第○○三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會、陳總會長文益、程副總會長合平、尤執行長肇泗、
陳執行長盈達、本會顧問、苑裡兄弟會、金城友好會、中一區各友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二月八日〔星期三〕晚上七時整準時開會。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陳副會長憲範 0921-793008。
四、討論事項:1. 審核九十五年「第一次會員大會」活動決算表討論案。
2. 審核元月份財務收支表討論案。
五、各位理事成員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將案由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六、理事成員請著正式服裝,敬請準時出席。
七、歡迎全體會友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