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召開本會九十五年度第一次理事會議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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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召開本會九十五年度第一次理事會議事由

發文日期
2006年1月13日
內容
發文字號:004
受文者:九十五年度各理事
正本:
副本: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和平、中三區王執行長文章、陳執行長
政煌、板橋兄弟會、艋舺聯誼會、府城聯誼會、中三區友會、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元月十三日(星期五)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理事會如有提案請於元月十一日前提交秘書處彙整
四、敬請踴躍出(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鹿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