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國際青年商會二00二年亞太地區獎勵辦法,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2年3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1)秘發字第0一四三號
受文者:各分會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顧問
說明:
一、依據本會九十一年度獎勵評審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國際青年商會二00二年亞太地區大會訂於五月十六日至五月二十日於日本仙台舉
行,凡欲申請亞太地區獎勵之個人或分會,請參照二00二年亞太地區獎勵手冊之
規定辦理。
三、上述請獎之剪貼簿請於五月一日中午十二時前送至本會祕書處;若無法於上述時間
送達本會,請自行送件至日本仙台亞太大會獎勵收件會場,大會收件截止時間:五
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時。
四、申請獎勵之剪貼簿於亞太大會期間,將展示於大會會場,於大會頒獎典禮後由請獎
人自行取回,本會不負保管之責。
五、請至本會網站(www.taiwanjc.org.tw)--文件資料區--範本表單--獎勵申請--獎勵
手冊即可參閱中、英文版檔案。業務承辦人:總會祕書處 李文禎、陳宏貞。
受文者:各分會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顧問
說明:
一、依據本會九十一年度獎勵評審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國際青年商會二00二年亞太地區大會訂於五月十六日至五月二十日於日本仙台舉
行,凡欲申請亞太地區獎勵之個人或分會,請參照二00二年亞太地區獎勵手冊之
規定辦理。
三、上述請獎之剪貼簿請於五月一日中午十二時前送至本會祕書處;若無法於上述時間
送達本會,請自行送件至日本仙台亞太大會獎勵收件會場,大會收件截止時間:五
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時。
四、申請獎勵之剪貼簿於亞太大會期間,將展示於大會會場,於大會頒獎典禮後由請獎
人自行取回,本會不負保管之責。
五、請至本會網站(www.taiwanjc.org.tw)--文件資料區--範本表單--獎勵申請--獎勵
手冊即可參閱中、英文版檔案。業務承辦人:總會祕書處 李文禎、陳宏貞。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