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出席參加『十一月份月例會』事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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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出席參加『十一月份月例會』事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10月7日
內容
發文字號:文心青商銘字第○五八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會嫂及小青商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會、宋總會長樹人、陳副總會長文益、吳執行長偉旭、
副執行長、本會顧問、苑裡兄弟會、各友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星期日〕早上九時卅分準時報到。
二、地點:大坑宜梅園(台中市北屯區406東山路二段151之3號 TEL:04-22392780)。
三、總幹事:楊奧瑞岡主委大慶 0931-600366。
四、預計行程:
  時 間   活動內容   集合地點
  09:30~10:00   報到        中正露營區
  10:00~11:30   大坑步道之旅   三號四號步道
  11:30~12:00   前往大坑-宜梅園 宜梅園
  12:00~12:20   宜梅園休息   宜梅園
  12:20~14:00   午餐        宜梅園
  14:00~   賦歸
五、注意事項:請攜帶防蚊液、穿長褲、帶水及巧克力、毛巾。
發文單位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