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宋樹人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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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總會長 宋樹人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發文日期
2005年9月23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4)秘發字第0287號
受文者:李前總會長 玉文先生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一、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八條規定辦理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本會總會長 宋樹人於九十四年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三日率團赴日本參加「日本
年會」及十月十四日至十七日赴韓國參加「韓國年會」。
三、總會長 宋樹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李玉文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