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 張貼『青商守則』海報於 貴會會館,敬請惠予配合實施!
發文日期
2001年3月14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0)秘發字第0一一七號
受文者:各分會
正本:
副本:理監事、顧問
說明:
一、依據總會九十年度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案由(十一)決議案辦理。
二、請各分會於開會議程中,繼朗誦『青商信條』後,增列朗誦『青商守則』,
時時提醒會友。
三、總會特感謝南三區執行長杜俊明義務贊助『青商守則』海報一批。
四、現隨函附上海報乙張,敬請張貼於會館,並於會議中朗讀。
五、本會聯絡人:主任秘書 陳宏信(Tel:02-27128960 # 12,Fax:02-27176449)。
受文者:各分會
正本:
副本:理監事、顧問
說明:
一、依據總會九十年度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案由(十一)決議案辦理。
二、請各分會於開會議程中,繼朗誦『青商信條』後,增列朗誦『青商守則』,
時時提醒會友。
三、總會特感謝南三區執行長杜俊明義務贊助『青商守則』海報一批。
四、現隨函附上海報乙張,敬請張貼於會館,並於會議中朗讀。
五、本會聯絡人:主任秘書 陳宏信(Tel:02-27128960 # 12,Fax:02-27176449)。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