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敦聘 鈞座擔任「中華民國第四十三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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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敦聘 鈞座擔任「中華民國第四十三屆十大傑出青年選拔」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請鑒核!

發文日期
2005年3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4)秘發字第0066號
受文者:謝院長 長廷
正本:
副本:
說明:
1、本會揭櫫「青年人應予鼓勵,傑出者應予表揚」之原則,自民國五十二年以來舉辦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選拔,為國舉才,並藉以表揚其傑出成就,鼓勵青年人奮發向上,造福鄉梓,服務人群,對改善社會風氣影響深遠。
2、素仰 鈞座於社會上的聲望及個人大公無私之風範,特敦聘 鈞座為本屆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職,祈透過 鈞座的智慧,以至公至正之心,為社會盡一份力量,擔任一評審主委任務。
3、如蒙惠允,銘感至亟!本會聯絡人:總會祕書 陳衍儒,電話:02-27128960分機17。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