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九十四年度理事會第五次會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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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九十四年度理事會第五次會議由

發文日期
2005年4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鹿青元字 秘發字第 ○五八 號
受文者:本會各理事
正本:
副本:副本: 青商總會‧宋總會長樹人‧陳副總會長文益‧中三區許執行長吉鑫‧副執行長‧板橋兄弟會‧艋舺聯誼會‧ 府城聯誼會‧中三區友會‧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四年五月十日(星期二)下午七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理事如有提案請於五月五日前提交秘書處彙整
四、敬請踴躍出(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鹿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