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九十四年五月份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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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九十四年五月份理事會』

發文日期
2005年4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高青94(偉)秘字第015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監事及會友
正本:
副本:雄社會局、青商總會、宋總會長樹人、杜副總會長國良、金龍聯誼會、五港兄弟會、南三區各分會、南三區林執行長書田、南三區蘇副執行長芷威、
南三區葛副執行長海萍、南三區李副執行長展文、南三區李副執行長振瑜、南三區蔡副執行長禮賓、南三區陳副執行長冠廷、本會全體會友。

說明:
函知本會『九十四年五月份理事會』
發文單位
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