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四年度五月份理事會會議事由。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召開九十四年度五月份理事會會議事由。

發文日期
2005年4月21日
內容
發文字號:苗青(九四)秘發字第022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宋總會長樹人、呂總副會長幸儀、總會秘書長、總會財務長、桃竹苗區執行長、副執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會長、桃竹苗區各友會、北投、西子灣兄弟會、春秋閣友好會、八德友好會、鹿和分會、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四年五月五日(星期四)下午七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許俊盛。
四、若有其他議案,請於五月三日前提出。
五、敬請穿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列)席。
六、為配合本會e化作業,敬請正(副)本各單位回傳電子信箱號碼或傳真 號碼。
發文單位
苗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