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宋樹人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李玉文代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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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總會長 宋樹人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李玉文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4月13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4)祕發字第0102號
受文者:李前總會長 玉文先生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一、 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 本會總會長 宋樹人於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至十九日率團赴澳門第二次勘察亞太
大會場地。
三、總會長 宋樹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李玉文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