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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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由!

發文日期
2005年2月23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4)秘發字第0034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會全體成員、各分會
正本:
副本:本會監事會全體成員、顧問、本會參議會、全國特友會

說明:
一、 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 時間: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下午二時三十分。
三、 會議地點:總會會議室。
四、主席:總會長 宋樹人。
五、出席:本會理事。
六、本次會議中,謹請各分會依據本會九十四年元月十七日,青總(94)祕發字第0020號函辦理,提送有意競取國際青年商會相關國際性活動之 貴會正式會議紀錄與公函各一份送會報告。
七、檢附本次會議議程、提案表各一份,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八、本會聯絡人:國際事務祕書 李文禎,網站查詢:www.taiwanjc.org.tw→會務活動;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