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九十四年度【三月份理事會】,請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召開本會九十四年度【三月份理事會】,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2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西青(94)男發祕字第○○一三號
受文者:陳俊男、謝明昌、李展文、于化文、余正任、丁紹德、林維毅、
正本:
副本: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第一科、總會、宋總會長樹人、杜副總會長國良、林執行長書田、南三區副執行長、本會顧問、本會全體會友及見習會友、本會盟誼會、苗栗、北投兄弟會、岡山、新化友好會、南三區各分會、特友會會友。
說明:
一、時 間:九十四年三月四日(星期五)晚上八點十分。
二、地 點:本會會館(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二路210號10樓之1)。
三、若有提案請務必於九十四年三月二日(星期三)前與秘書處聯絡,以便列入議程,
謝謝。  
四、應列席人員:各委員會主委、副主委、副秘書長。
五、理事會成員請著西裝、本會領帶出席。
六、敬請準時出席,並歡迎會友、見習會友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西子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