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參加本會九十四年度(第三十八屆)「植樹節紀念活動」,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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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參加本會九十四年度(第三十八屆)「植樹節紀念活動」,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2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羅青商(九四)秘發字第○○五號
受文者: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北一區執行長、北一區各分會、兄弟會、顧問、 OB聯誼會
、見習會友

說明:
一、依據九十四年度第二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二、時間:九十四年三月十二日(星期六)上午十時。
三、集合地點:中山公園前廣場。
四、敬請全體會員踴躍參與,整理維護本會所有在外之財產。
五、主辦委員會:社區公關委員會主委-方榕耀。
發文單位
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