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召開本會第三十八屆(九十四年度)第三次理事會會議由,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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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召開本會第三十八屆(九十四年度)第三次理事會會議由,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2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羅青商理(九四)秘發字第○○七號
受文者:全體理事、各項主委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北一區執行長、兄弟會、歷屆會長、顧問、OB主席、
OB 會務執行人員、全體會員、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九十四年三月四日(星期五)下午六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討論提案:
(一)請審議楊蓮福先生、原美紀絲小姐申請入會見習案。
(二)請審議原秘書小姐辭職及聘任新秘書小姐案。
(三)請審議本會承辦羅東鎮公所九十四年度『三二九青年節』活動方式、經費案。
(四)請硏議本會參加北一區聯合月例會方式、經費案。
(五)請硏議提報本會二名優秀會員(青商資歷二年內)於北一區聯合月例會接受頒獎表揚案。
(六)請硏議本會參加「奧瑞岡辯論比賽」預算經費修正案。
(七)請硏議「春季旅遊暨OB聯誼活動」時間、地點、方式、經費案。
(八)請硏議預定6月18日舉辦「羅東、永和兄弟聯合月例會」地點、方式、經費案。
(九)請審議本會94年度「新春團拜」財務收支結算案。
(十)請審議本會二月份財務收支結算案。
四、如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日提交予秘書處俾利彙入議程。
五、敬請穿著正式服裝、並請準時出(列)席。
發文單位
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