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請準時出席本會九十一年度體育休閒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2年2月1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1)祕發字第○○七九號
受文者:體育休閒委員會全體成員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顧問
說明:
一、依據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時間: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下午五時整。
三、地點:猛男燒鳥館(台北市林森北路119巷71-2號)
四、主席:主任委員 吳志峰。
五、出席:體育休閒委員會全體成員。
六、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七、本會聯絡人:總會祕書處 陳宏信。
受文者:體育休閒委員會全體成員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顧問
說明:
一、依據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時間: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下午五時整。
三、地點:猛男燒鳥館(台北市林森北路119巷71-2號)
四、主席:主任委員 吳志峰。
五、出席:體育休閒委員會全體成員。
六、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七、本會聯絡人:總會祕書處 陳宏信。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