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參加本會九十四年度(第三十八屆)「新春團拜」活動,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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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參加本會九十四年度(第三十八屆)「新春團拜」活動,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2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羅青商(九四)秘發字第○○四號
受文者:全體會員、超齡會員、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北一區執行長、北一區各分會、兄弟會、顧問
說明:
一、依據九十四年度第一次理事會決議辦理(出席率併二月份月例會)。
二、時間:九十四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一、星期三)上午八時三十分。
三、地點:本會會館。
四、敬請全體會員及超齡會員提供「摸彩品」以贊助活動光彩。
五、主辦委員會:會友聯誼委員會主委-張智凱。
六、請穿著正式服裝。
七、歡迎青商夫人及小青商踴躍出席參加。
發文單位
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