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知出席參加︻新春團拜︼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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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知出席參加︻新春團拜︼事宜,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1月24日
內容
發文字號:九十四宜青(瑤)字第00五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OB會友、見習會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宋總會長樹人、翁副總會長美秋、北一區李執行長玉文、北一區各分會\會長、(長春、博愛、三重)兄弟會、本會顧問
說明:
說明:一、時間:九十四年二月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時。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依本會元月份理事會決議辦理。
四、請各位會兄︵姐︶、OB會友及見習會友務必參加。
五、歡迎青商家庭一同參加,會長備有紅包分送小青商。
◎請各位會員養成守時習慣。
發文單位
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