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第二次理事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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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第二次理事會,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5年1月12日
內容
發文字號:高都(煒)秘發字第005號
受文者:本會九十四年會務執行人員
正本:
副本:正本: 本會九十四年度理監事、基本會員、超齡會會員
副本:總會、南區杜副總會長國良、南三區林執行長書田、南三區李副執行長振瑜、南三區蘇副執行長芷葳、 南三區蔡副執行長禮賓、南三區葛副執行長海萍、南三區陳副執行長冠廷、南三區李副執行長展文
高雄市社會局、南三區各分會、斗六兄弟會、埔鹽兄弟會.、港湖友好會、漯底山友好會、古坑友好會、太平女友好會

說明:
說明:一、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三日(星期四) 下午六點三十分整。
地點:漁人碼頭海鮮餐廳
備註:一、請準時出席。
二、請著正式服裝。
三、若欲提案者請於開會前三天將案由送交秘書長 陳亞豐。
發文單位
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