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召開第三十七屆(九十三年度)第二次福利互助委員會會議由,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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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召開第三十七屆(九十三年度)第二次福利互助委員會會議由,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4年11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羅青商福(九三)秘發字第○○四號
受文者:全體福利互助委員會委員
正本:
副本:全體理監事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五)下午六時整。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吳明新。出席人員:吳明新、王漢滄、康登貴、黃德利、林志峰、康柏洲。
四、討論提案:
(一)請審議九十三年度福利互助委員會一~十二月財務收支案。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
發文單位
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