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會長陳琦殷因公出國期間,會務由前會長李志鏞代行,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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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會長陳琦殷因公出國期間,會務由前會長李志鏞代行,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4年11月8日
內容
發文字號:羅青商(九三)秘發字第○四四號
受文者: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北一區各分會、北一區執行長、兄弟會、顧問、歷屆會長、超齡聯誼會
說明:
本會會長陳琦殷訂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日率團前往韓國拜訪姊妹會漢城江北青年會議所,擬於十一月十四日
賦歸(共計五日),出國期間有關會務依章程規定委由前會長李志鏞代行。
發文單位
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