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監事會第二次會議︾,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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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監事會第二次會議︾,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4年10月27日
內容
發文字號: 中文青商九十三(旭)字第051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監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青商總會、李總會長玉文、廖副總會長錫銘、桃園女兄妹會、南星兄弟會、吳執行長本源、亞哥母會、中一區各分會、副執行長、本會顧問、本會全體會友暨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三十分開會。
二、地點:林常務監事公館(台中市北區健行路948號)
三、主席:監事 王麗雅。
四、討論事項:
(一)審查四月至九月份工作計畫執行情形。
(二)審查四月至九月份財務收支報表。
五、敬請會友準時出(列)席。
發文單位
文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