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九十三年度十一月份月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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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九十三年度十一月份月例會

發文日期
2004年11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高都(嘉)秘發字第041號
受文者:本會九十三年度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總會、南區副總會長、南三區執行長’ 南三區副執行長’ 高雄市社會局、南三區各分會、斗六兄弟會、埔鹽兄弟會.
友好會

說明:
高雄市高都國際青年商會 函
受文者: 本會九十三年度全體會友 會館地址:高雄市楠梓區裕昌街318巷8號1樓
速別: 普通 秘書處:高雄市前鎮區永豐路118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 電話:07_3612066 07_7136169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
發文字號: 高都(嘉)秘發字第041號
主旨:函請出席本會九十三年度十一月份月例會,請查照!
附件: 如提案表
說明:一、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日) 晚上六點半整。
地點:漁人碼頭餐廳
備註:一、請準時出席。
二、請著正式服莊。
三、若欲提案者請於開會前三天將案由送交秘書長 林煒雄。
正本: 本會九十三年度理監事、基本會員、超齡會會員
副本: 總會、南區副總會長、南三區執行長’ 南三區副執行長’ 高雄市社會局、南三區各分會、斗六兄弟會、埔鹽兄弟會.
友好會


發文單位
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