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九十三年度十一月份理事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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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九十三年度十一月份理事會』事宜

發文日期
2004年10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高青93(賢)秘字第0060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高雄社會局、青商總會、李總會長玉文、林副總會長坤旺、金龍聯誼會、五港兄弟會、南三區各分會、南三區杜執行長國良、南三區蘇副執行長金鳳、
南三區洪副執行長仙姬、南三區李副執行長清林、南三區蘇副執行長清田、南三區蔡副執行長原翔、南三區歐副執行長進義、見習會友。

說明:
一、 時間: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星期二)晚上八點整
一、 地點:本會會館
二、 主席:萬春賢 會長
三、 討論事項:
(一) 提請討論十一月份月例會時間、地點案。
(二) 提請審核十月份財務收支表案。
(三) 提請通過十月份基本會友出席紀錄表案。
四、 各位理事若有提案,請於理事會三天前告知秘書處,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發文單位
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