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理事會第十次會議︾,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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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理事會第十次會議︾,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4年9月24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文青商九十三(旭)字第048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青商總會、李總會長玉文、廖副總會長錫銘、桃園女兄妹會、南星兄弟會、吳執行長本源、亞哥母會、中一區各分會、副執行長、本會顧問、本會全體會友暨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三年十月五日(星期二),下午七時整開會。
二、地點:會館(台中市永春東路684號,電話:23862386)
三、主席:吳會長 偉旭。
四、各位理事成員如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三日向秘書處提呈案由。
五、敬請會友準時出(列)席。
發文單位
文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