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劉燦樹,訂於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率團赴日本參加京都會議,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王齡嬌代行,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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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總會長劉燦樹,訂於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率團赴日本參加京都會議,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王齡嬌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2年1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1)祕發字第○○三三號
受文者:王前總會長 齡嬌
正本:
副本:副本: 總會理監事 
說明:
說明: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