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第廿七屆(2004年)第二次會員大會暨九月份月例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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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第廿七屆(2004年)第二次會員大會暨九月份月例會事宜。

發文日期
2004年8月16日
內容
發文字號:博青(男)秘發第079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總會、李總會長玉文、林副總會長坤旺、杜執行長國良、
蘇副執行長清田、李副執行長清林、洪副執行長仙姬、蔡副執行長原翔、歐副執行長進義、蘇副執行長金鳳、
本會顧問、長春、宜蘭、合作、雲林、竹山超齡兄弟會、本會超齡聯誼會會友、南三區各友會。

說明: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辦理。
辦法:一.時間:九十三年九月十八日(星期六)。
二.地點:漁人碼頭二樓(高雄市建國路與福德路口)。
三.活動總幹事:財務長 李清林(0936-372383)。
四.檢附大會提案表乙份,如有提案,請於九月三日前,逕寄(送)至本會秘書處,以俾會員大會列入議程討論。
五.九月份壽星:翁全義.鄭明郎.柯清福.蘇照福.楊東曉祝您們生日快樂,並請出席會員大會接受我們的祝福。
六.敬請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席,並誠摯邀請超齡會友、新會友、宣誓會友、見習會友踴躍出席參加。
七.參加此活動本會會友活動出席積分表加2分,請踴躍出席參加,謝謝。
發文單位
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