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請 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三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8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文青商九十三(旭)字第047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暨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青商總會、李總會長玉文、廖副總會長錫銘、桃園女兄妹會、南星兄弟會、吳執行長本源、亞哥母會、中一區各分會、副執行長、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三年九月十一日(星期六),下午五時開會。
二、地點:蓮園餐廳(台中市向上路二段198號,電話:22519887)
三、主席:吳會長 偉旭。
四、討論事項:
(一)通過九十三年度一至七月財務收支表討論案。
(二)通過九十三年度一至七月工作計劃執行情形討論案。
五、各位理事成員如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三日向秘書處提呈案由。
六、敬請會友準時出(列)席。
發文單位
文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