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二屆理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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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二屆理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由!

發文日期
2003年7月1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商(93)祕發字○二○八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會全體成員
正本:
副本:總會監事、長期發展委員會、會章顧問委員會、各分會、顧問、本會參議員、本會特友會
說明:
說明:
一、 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 時間: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六)下午一時整。
三、 會議地點:總會會議室。
四、主席:總會長 李玉文。
五、出席:本會理事。
六、檢附本次會議議程、提案表各一份,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七、本次會議將進行本會章程、章程施行細則之案由討論(會章顧問委員會會議紀錄),為利於呈送本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之作業順遂,謹請全體理事會成員準時出席;並邀請本會長期發展委員會、會章顧問委員會列席本次會議。


八、本會聯絡人:總會祕書處祕書 李文禎,網站查詢:www.taiwanjc.org.tw↓會務活動;會章顧問委員會會議紀錄附件資料詳
見網站:www.taiwanjc.org.tw↓會務訊息↓會議紀錄;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