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全體會友、OB會友出席二十八週年慶﹃二八年華﹄慶典活動暨七月份月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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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全體會友、OB會友出席二十八週年慶﹃二八年華﹄慶典活動暨七月份月例會。

發文日期
2004年7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九三祥字第0029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 OB會友 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社會局、中山區公所葉區長、總會、李總會長、顏副總會長、北二區黃執行長 、北二區各友會、顧問、路竹兄弟會、監事會、沈常務監事金發、本會全體會友、OB會友、 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六)下午三時。
二、地點:假錦華樓大飯店華采廳舉行(台北市新生北路一段二十八號二樓)。
三、註冊費用:會友、夫人、姑爺壹仟貳佰元整,小青商陸佰元整。
發文單位
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