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三年度二月份理事會會議,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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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九十三年度二月份理事會會議,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4年1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館青(九三)滿秘發字第○一三號
受文者: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鄉公所、青商總會、李總會長文玉、楊副總會長純杰、桃竹苗區執(副)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長)、
新屋友好會、鄉公所、本會監事、本會會員、特友會、顧問。

說明:
時間:九十三年二月十日(星期二) 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吳會長秀滿

備註: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日向秘書處提出。
附件:二十週年慶檢討會會議記錄、元宵系列活動第二次籌備會會議記錄、元月份理事會會議記錄、92.93年度會長交接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檢討會會議記錄、九十二年度年終理事會會議記錄、二月份通訊錄、二月份生日名單。
發文單位
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