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三年度三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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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九十三年度三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4年3月13日
內容
發文字號:館青(九三)滿秘發字第○二○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公館鄉公所、青商總會、李總會長玉文、楊副總會長純杰、桃竹苗區執(副)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長)、新屋友好會、特友會會員、顧問

說明:
時間:九十三年三月九日(星期二) 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吳會長秀滿
發文單位
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