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會長代理人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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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會長代理人事由

發文日期
2003年5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文青商九十三(旭)字第028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暨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青商總會、李總會長玉文、廖副總會長錫銘、桃園女兄妹會、南星兄弟會、吳執行長本源、亞哥母會、中一區各分會、副執行長、本會顧問

說明:
一、本會會長吳偉旭訂於五月廿二日至廿六日出國,出國期間所有會務
委由副會長姚 尚志代為處理。
二、期間若會友有任何事務,請向姚副會長商討。
發文單位
文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