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二OO四年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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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二OO四年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事宜

發文日期
2004年5月14日
內容
發文字號:博青(男)秘發第053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監事
正本:
副本: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總會、李總會長玉文、林副總會長坤旺、杜執行長國良、
蘇副執行長清田、李副執行長清林、洪副執行長仙姬、蔡副執行長原翔、歐副執行長進義、蘇副執行長金鳳、
本會顧問、長春、宜蘭、合作、雲林、竹山超齡兄弟會、本會全體會友、本會超齡聯誼會會友、南三區各友會。

說明: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五章第三十九條辦理。
辦法:一.時間:九十三年五月廿四日(星期一)下午八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20號12樓之6.8)。
三.本次會議主席:常務監事 陳世馨。
四.各位監事若有提案,請於五月廿一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表送交或傳真至秘書處,以俾整理列入議程。
五.出席人員:監事王建欽、監事蘇克群。
六.列席人員:本會全體理事成員(以上人員列入出席率計算)。
七.敬請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席,並歡迎會友、宣誓會友、見習會友列席參加。
八.參加此活動本會會友活動出席積分表加2分,請踴躍出席參加,謝謝。
發文單位
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