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年度理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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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年度理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

會議日期
2005年12月26日 18:30
內容
地點:御書園(台北市松江路206號2樓)
主席:陳曹誠
司儀:林湘晴
紀錄:廖于慧
出席:陳曹誠、陳阿財、張中龍、林湘晴、
列席:李冠、李建慶、廖于慧、朱卉湘、 高家文、于宏任
請假:曾家柔、王惠平、陳盈宏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 10人,實到6人。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主席致詞。
六、報告事項。
七、討論事項。
 案由一:請通過95年度會長提名內閣人選案(主席交議)。
說明:95年度內閣人員由會長提名聘任財務長、秘書長及法制顧問。
決議:財務長-高家文、秘書長:林湘晴、法制顧問-陳盈宏,擔任。
 案由二:請討論95年度各委員會名稱確定案(主席交議)。
 說明:理事會下設六項單項委員會,如下所列-會員擴展委員會、才能發展委員會、國際公關委員會、E化委員會、社區發展委員會、編輯記錄委員會。特別委員會有三個:獎勵評審委員會(規定由輔導會長擔任)、訓練特別委員會(由前會長擔任)、超齡會員委員會(由OB會內會友擔任)。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請討論各委員會之輔導理事派任案(主席交議)。
 說明:各單項委員會需由理事會人員派任輔導之。
決議:國際公關委員會及E化委員會由于宏任理事擔任。才能發展委員會、編輯記錄委員會暫定由朱建光理事擔任、會員擴展委員會及社區發展委員會暫由王惠平理事擔任。
 案由四:請通過會長提名95年度各委員會主委人選案(主席交議)。
 說明:各單項委員會設主委一人。
決議:目前尚無合適人選,主委聘任授權由陳會長聘任之。
 案由五:請通過會長提名行政特別助理人選案(主席交議)。
 說明:聘任資深會友為行政特別助理,以便協助會務執行。
決議:行政特別助理由何玉及李建雄擔任。
 案由六:請通過會長提名副秘書長、副財務長人選案(主席交議)。
 說明:副秘書長及副財務長,除了協助秘書長及財務長平日會務外,也藉此機會培育新進會友對會務的熟悉。
決議:待新進會友宣誓入會後再提名並延正式理事會議時討論。
 案由七:請通過會長提名會章顧問人選案(主席交議)。
 決議:會章顧問由法制顧問陳盈宏擔任之。
 案由八:請通過會長提名95年度顧問人選案(主席交議)。
 說明:詳見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九:請通過會長提名95年度訓練特別主委人選案(主席交議)。
 說明:本委員會以訓練本會會員之各項青商會務活動及職務擔任,提昇會員社會工作層次、提昇會員社會形象等為主要目的。
決議:訓練委員會由林聰榮前會長擔任。
案由十:請討論95年度理事會開會日期、地點、時間案(主席交議)。
 說明:擬定95年度理事會議日期、時間及開會之地點。
決議:1/22、2/12、3/5、4/2、5/7、6/4、7/2、8/6、9/3、10/1、11/5、12/3
以上日期為每月的第一個禮拜日,下午二點。地點:台北市林森北路119巷71號2樓。
案由十一:請討論95年度月例會召開時間、地點、註冊費標準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促進會員對會務之瞭解以激勵其對本會之責任感,促進會員間之連繫與情感之交流,並提供會員自我訓練之機會。
決議:月例會收費標準訂於新台弊500元以內(含)。時間及地點授權當月輪值主席決定。
案由十二:請討論95年度會費收費標準案(含:一般會支及OB會支)(主席交議)。
 說明1:由於94年度會費為:見習會費:1000元;入會費:2000元;會費8000;
OB會友3000元。
說明2:依會議規範解釋『凍解條款』:為本章程條款不適用本年度或本次會議施行時做此動作,於跨年度及本次會議後自動解除此凍結條款。
決議:依本會章程第八章第六十一條規定辦理之。
95年度會費為:見習會費:1000元;入會費:2000元;會費10000;
OB會友3000元。
案由十三:請討論95年度月會輪值主席、司儀及場地組工作分配案(主席交議)。
 說明:95年度月例會之相關工作事宜。
決議:授權當月之輪值主席決定。
案由十四:請討論95年度會刊出刊計劃案(主席交議)。
 說明:本會目前只有在週年慶和交接印製會刊,欣逢三十週年慶典,為刊載更詳盡之會務活動及提昇會友間彼此交流,是否需要再追加印製會刊。
決議:延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十五:請討論95年度會員手冊印製案(主席交議)。
 說明:會員手冊上面登錄本會會友基本資料、通訊資料以及本會章程。
決議:照案通過,並決議手冊外皮以鐵灰色為主。
案由十六:請討論95年度會員出席率計算方式案(主席交議)。
 說明:請參考本會章程施行細則內容規定。
決議: 依照本會章程施行細則辦理。
案由十七:請討論95年度婚喪喜慶施行要點案(主席交議)。
 說明:請參考本會章程之會員婚喪喜慶施行要點規定。
決議: 依照本會章程之會員婚喪喜慶施行要點辦理。
案由十八:請通過95年度月份及時獎勵辦法案(主席交議)。
說明:由理事會討論給該月表現傑出的會友,不一定是辦活動,原則上一名,如果沒有就從缺。
贊助之前會長只提供12份獎項。
決議:授權由陳會長聘請91年度前會長詹錫鵬贊助。
案由十九:請討論95年度理事會出席人員自律案(主席交議)。
 說明:為加強理事會議出席人員準時觀念及提高出席率。
決議:暫定罰則1、遲到罰100元,請假或無故不到者罰300元。罰款入財源開發不足額。暫定罰則2、認養一次新活動總幹事。以上可二選一。
案由二十:請討論95年度財源不足額部份開發案(主席交議)。
 說明:95年度如有財源開源開發不足時,如何分擔,請討論辦法。
決議:延下次討論。
案由廿一:請討論本會會所租賃案(主席交議)。
 說明:本會會所之會址(北市長春路62號9樓之1)已在社會局登記長達五年之久,請討論是否有需變更。
決議:無需變更。
案由廿二:請討論本會秘書聘任案(主席交議)。
 說明:聘任秘書小姐乙名,以協助秘書處會務工作。
決議:95年度秘書小姐由廖于慧擔任。
案由廿三:請討論95年度第二次預備理事會開會日期、地點、時間案(主席交議)。
說明:請擬定於十二月底前召開。
決議:12/29晚上6:30,地點訂在迪化風情餐廰(正確住址再發簡訊通知大家)。
九、臨時動議。
十、自由發言。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大安